2022年关于重申年终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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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重申年终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通知

关于重申年终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xx经济开发区:

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已作安排,并召开专门培训会对考核纪律提出明确要求,总体看,绝大多数单位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但个别单位执行有差距,存在重痕迹轻实绩现象。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行为,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现就重申年终督查检查考核有关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带头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行为。严格对标******在*********政治局第x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令必行、禁必止。

二、市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x目督领办〔2019〕17号)和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培训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会对今年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已有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牵头考核单位要注重实绩导向,不能简单地以文字材料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第三方评估代替考核工作。

四、除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外,市级部门不得在行业系统内对区县进行业务考核并排名。

五、除法律授权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活动或以督导、调研、工作交流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监督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