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在饭店、宾馆、公寓、写字楼、游船等前厅为宾客提供咨询、迎送、入住登记、结账等服务的人员。
二、适用对象
申请参加初级工鉴定者必须具备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从事或准备从事前厅服务工作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级工鉴定者必须取得本职业初级职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培养目标:
了解前厅服务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掌握前厅服务员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服务技巧;
熟悉计算机技术在前厅服务的应用。掌握客房预订、礼宾代办、入住接待、问讯留言、总台结账等服务的程序。并在初级的基础上,掌握网络预订及推销预定控制;
了解客房状况;
熟悉前厅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