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县委组织部:
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八次代表大会是二OO二年六月召开的,根据党章规定和绥委发[2006]8号文件关于印发《乡镇党委、县直党委(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意见》通知的要求,我局第八届党委任期届满,经中共绥中县农电局党委会决定于二OO六年八月下旬召开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次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 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的总结第八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全局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团结带动全局全体职工,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农电事业的振兴与发展,为我局实现“三强一优”现代化企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 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查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八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 选举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届委员会;
3、 选举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 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
我局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67名,占全局党员总数的30.37%。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25%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代表总数的15%左右,生产一线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妇女代表占9%左右,45岁以下的代表占64%以上。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选举单位党员人数、文化教育等发展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 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届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8名;其中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拟设纪委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6名;其中设书记一名。
五、 选举办法
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中共绥中县农电局第九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拟定采用差额选举产生,两委候选人的差额分别为1人。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由第九届党委第一次会议和纪委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当否,请审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