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法治办、县法学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全民守法,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
三、时间安排
2019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抓好宪法及宪法精神的宣传。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三)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和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学习宣传《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将《新党章》和党内法规宣传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宣传、法律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新党章》修订的重大历史意义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人民群众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四)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以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在12月4日当天或前后时间,组织一次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中心组(扩大会)学习。
(二)现场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法治宣传活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党章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赶集日走上街头、设立法律咨询台,发送普法资料或读本,解答法律咨询,积极营造宪法和党章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媒体法治宣传。**手机报、**电视台、红网开设专版、专栏,播出宪法日宣传公益广告。各单位要依托本单位本部门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扩大国家宪法日的社会影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推进地方、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和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做好宪法日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12•4”活动主题,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党章学习宣传,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城乡居民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各部门(单位)特点和社会需求,策划组织好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各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及相关图片上报县委法治办。“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