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快速、畅通、准确、全面掌握了解应急信息相关情况,提高应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能力,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9〕53号)精神,现就我县应急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收集机制
二、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附件:1.全县应急信息报送参照范围及标准
2.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报送样表
汝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
全县应急信息报送参照范围及标准(试行)
一、事故灾难类
1.道路水上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人(含失踪)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道路水上交通事故。
2.工矿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中发生泄漏、扩散,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3.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出租房、民房、工矿企业火灾事故。
二、自然灾害类
1.水旱灾害:河流堤防、山塘水库发生垮坝,或可能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险情。
2.气象灾害:因发生干旱、台风、暴雨、大雪、寒潮、霜冻等极端气候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灾害。
3.地震灾害: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震情对本区域造成影响的灾害。
4.地质灾害: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灾害。
5.森林火灾事故:经当地乡镇核实过的森林火灾。
三、其他
有些事件、事故、灾情虽然不是规定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标准,但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舆论影响较大,或可能对全县经济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案件、重大事故、灾情疫情、媒体舆情、社情民意、社会动态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应及时报告。
附件2
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报送样表
编号:
事故报告单位 | 事故报告时间 | ||||
联系人 | 电话及手机 | ||||
事故时间 | 年月 日点分左右 | 事故地点 | |||
事故单位名称 | |||||
伤亡情况 | 现场共有 人,其中死亡 人、失踪人、被困人、 重伤人、轻伤人、急性工业中毒 人。 | ||||
直接经济损失 | 事故类型 | ||||
事故单位 经济类型 | 事故单位生产规模和能力 | ||||
事故单位 安全评估等级 | 事故单位 持证情况 | ||||
事故车辆、船舶等相关情况 | 牌号 | 名称 | |||
核载 | 实载 | ||||
事故简要情况: | |||||
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 |||||
领导批示: | |||||
备注:此表要求实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