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每年 元整(租金为税后租金,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乙方在起租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房屋租赁税、债务等费用。
2、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
六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