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张贴在长春市繁荣路与南湖中街交会处一小区内的寻物启事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不是因为启事中所丢失的手机重要,而是上面字字恳切的语言,“您一定能理解我们作为父母对孩子的那份爱,孩子的成长记忆也是我们美好的回忆,能否将手机中的照片还给我们,手机我们不要了……”
昨天,记者联系到失主陈先生,他说,他和爱人年过30岁才结婚,9个月前,女儿出生了,这个小生命的降临,给全家人带来了无限幸福和欢乐,我也第一次体会到为人父母的开心与喜悦,平时用手机记录了女儿的成长历程,和家里人的幸福时光。
但是在6月20日下午5点10分左右,陈先生和爱人正带着女儿在小区物业前面的游乐场散步,累了坐在长椅上休息,走的时候一不小心将兜里的手机落在长凳上,回到家后才发现手机丢了,返回去找怎么也找不到了。于是第二天,陈先生在物业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
记者从监控录像中看到,在陈先生一家走后,位于身后不远处的一位同样抱着孩子的男子走上前去,捡起遗落在长椅上的手机转身绕着地下车库入口处走了一圈,然后朝着西南方向走去。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位男子身材微胖,短平头,戴着一副墨镜,短短的几百米路,一直频频回头。
得知这一消息后,当天下午4点钟左右,陈先生用视频截图加上图文说明方式,在小区两个广场张贴了很多张寻物启事,并在其中表示了自己的初衷,“好心的邻居,这部手机很可能是你捡到了,希望把手机中的照片还给我们,手机我们不要了,可以将照片发送到我们的邮箱或者交给物业、小区里的超市等等哪里都可以,或者直接和我们联系。”
两天过去了,但是一直没有任何音讯,陈先生说,“手机不贵,里面的任何资料都可以复制和再造,但是女儿的生活照片可都是绝版的啊!希望这位好心邻居能把照片还给我们。”如果您有看到请和上面的失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