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企业复工服务通知

根据《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充实县企业复工服务工作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推动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商务局企业复工服务工作组。现将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帮助企业做好复工物资准备等相关工作;
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复工方案。要提高疫情防控工作认识,严格落实省、市、县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逐一通知湖北、武汉、温州等重点地区的返工人员延迟返岗;
落实省商务厅《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附件6),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复工方案,按程序申请复工。复工方案中应包含从业人员返岗组织和管理、防护物资准备、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生产场地管理、卫生健康防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内容。

(二)做好复工准备。要结合员工返岗后健康观察要求,科学做好员工分批次返岗安排;
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定管理制度,分别设置集中观察区、隔离区,提前、有序做好口罩、消杀用具、生活必须品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复工前全面做好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电梯、车辆等场所、交通工具的定时卫生消杀工作;对防疫物品使用后要集中归集处理。

(三)加强人员管理。要做好员工健康管理登记建档,落实好健康防护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县外(除湖北、武汉、温州以及其他疫情较高发地区)的返工人员到岗后进行有效隔离15天,无相关症状方可上岗。在观察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安排就诊,并对其密切接触人员立即实施集中隔离。县内员工无湖北、武汉、温州以及其他疫情较高发地区往来史、按触史、无不适症状的,可安排上岗。要做好员工正确配带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防护措施的宣传引导和巡查监督,切实提高每个员工的防范意识。

(四)强化疫情防控。要配备专班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封闭管理模式,调整优化工作方式,发现任何异常,需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在疫情存续期,要暂停各类群体性活动和促销活动。同时,特别是要采取分餐、错时就餐、错区用餐等方式加强用餐防护管理,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拉开距离、减少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