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计划] 司法局执法工作计划

司法局工作计划【一】

  一、高度重视,强化局务公开工作领导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二、完善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重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局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等。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五是扩大政务公开途径。加强与其他传播媒体联系,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大事项;六是在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七是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指导本系统加大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好公开程序和办事行为,切实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

  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

司法局工作计划【二】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目标,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市“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大力实施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改造”工程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我们要积极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适时停止劳教制度,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制度改革之年工作有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要全面推进市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撤并整合成7个管教大队,精减机关科室人员,使一线民警达到民警总数的75%以上。着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社会帮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深化戒毒模式探索,大力推进戒治流程规范化,增强戒治手段和诊断评估的科学性,稳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基础建设工程,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要加快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围绕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大力实施人民调解“和谐”工程

  我们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渔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投入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卷宗内容及格式范本,实现调解内容、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化,全面完成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形象标识建设。要健全完善以奖代补、等级评定、优秀案例发布、工作考核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是要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组织调解旁听、观摩庭审、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围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护航”工程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深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项主要任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化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开辟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政府金改政策、民间金融模式创新、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研发推广、融资平台搭建等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研判。

  广泛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金融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化法律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提供优质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代理、公证、鉴定、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在外温商工作,在全部在温异地商会和50%的异地温州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开展律师服务在外温商试点,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为在外温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温商回归等工作。

  二是要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市及11个县级政府的**部门、80%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