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各行政村、办公室(中心):
2020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节假日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行政村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村级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和部署的落实。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节假日期间各类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强化节假日活动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要强化对交通运输特别是重点车、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电动车带人、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消防和公共安全检查,严格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控制野外火源,强化护林员管理,加大对山口、路口及林缘地带的巡查密度,紧盯农事用火、农村垃圾焚烧等关键关键环节。要强化村级景点、农家乐(民宿)、游乐场所、餐饮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节前要按照村级安全隐患排查表所列事项,组织对涉水游船、景区栈道、游乐设施、公共停车场、临水临崖复杂路况路段等开展一次彻底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同时,各景点要提前制定安全管控方案,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各行政村要继续抓好建设工程、瓶装燃气、来料加工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辖区内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要强化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特别是农村建房户安全监督检查;
加强老旧房屋安全巡查,强化用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特别要强化龙门景区、仁宗坑漂流观光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格遵章守规生产作业,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行政村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两委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针对中秋、国庆假日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镇政府设应急值班电话:6076100,负责受理和处置安全生产各类警情。
【篇二】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0年国庆、中秋双节叠加假期**,由于疫情形势好转,各类企业加紧复产赶工,安全风险剧增,加上景点景区逐步开放,群众出行意愿较为强烈,交通、旅游安全压力随之增大。为贯彻落实开发区党委、管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抓细做实安全生产工作
节日期间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抓好这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持“群众过节、我们过关”,坚决反对一般化要求、一般化检查,要投入十二分的精力、拿出十二分的措施,将肩负的政治责任落实到本行业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细做实,把各类重大隐患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国庆、中秋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落实。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分兵把口、分块负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全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度排查安全隐患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要针对节日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行动,突出抓好道路(水上)交通、乡镇船舶、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散装汽油、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基层单位企业的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措施、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责任、销号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专人负责监控;
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无法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提请管委会予以关闭。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国庆、中秋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并组织好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要落实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在岗在位,不得擅离职守。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庆、中秋节期间的每日15:30前,向安办报送当日安全生产情况,编辑短信发送至**(无事报平安);
10月8日12时前报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传真:**。
【篇三】
中心机关各部门、各分中心:
2020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全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各分中心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两节”安全生产工作,要从思想上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本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在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实地踏查,积极部署,提前做好各项安防工作。
二、要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整改隐患
各分中心要从一线岗位和部门抓起,把节假日“三防”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逐一排查火源、电源和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要制定和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避免同一隐患再次产生。
三、保证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准确
各分中心班子成员、各养护中心负责人节日期间要保持手机通讯24小时畅通,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通知,及时反馈落实结果。
四、加强值班值宿和公务用车管理
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问题。
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入库封存。各分中心确因工作需要,须请示分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启用。未经批准动用公务用车,一律按照公车私用严肃处理。养护、巡查车辆严禁驶离巡查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