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总结】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舟文明委[20xx]8号)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于今年9月在全局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确保主题教育月活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公民道德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把活动开展作为提高干部职工道德水准、优化人文环境、建设和谐机关、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早着手、早部署、早动员”,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月活动。同时,明确了活动领导和工作组织,制定了主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教育活动的内容,将各项活动任务具体分解到局各处室、单位,并在全局会议上作了动员和部署,为整个教育活动有序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搞好宣传,强化教育,营造主题教育月活动良好氛围。

  在组织宣传和学习教育中,我局针对学教时间紧、工作任务重、工学矛盾相对突出的实际情况,科学处理工作与学习教育的关系,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党工团活动日等时间,采取举办辅导讲座、座谈讨论、知识测试和自学等形式,通过网站、宣传栏、标语等媒介,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中心,以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文明礼仪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干部职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舟山市市民文明守则》和文明礼仪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一场爱国主义教育片、听取了一堂公民道德讲座、接受了一次迎接党的xx大理论知识测试;
各处室、单位还认真组织了一次专题文明礼仪知识的学习,开展了一次公民道德大讨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篇二】

  三项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一是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所住社区的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公民”等活动。二是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组织的“希望工程”、“送温暖”、“志愿者”、“扶残助残”等公益活动;
组织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善捐款10250元。三是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开展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活动。通过活动,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在公共秩序、公共设施、环境卫生以及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文明水平,崇尚科学,破除迷信,革除陋习,强化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

  (一)把深入宣传教育与总结反思结合起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组织全局各处室、单位召开了作风和道德建设自查自评会,每位干部职工注重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亮出来,以学习教育促提高认识,以总结反思促理清思路,并认真做好个人整改工作,凡是符合机关干部职工文明要求的就坚持,不符合的积极改进,体现了学有所悟、学有所进、学有所成。

  (二)把主题教育月活动与局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得益彰。注重把主题教育月活动与机关事务工作特点相结合、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创市级文明单位工作和市行政中心创卫、“平安型机关”建设等全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研究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把握共同点,抓住结合点,统筹协调,有序推进,达到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目的,增强了教育活动的互动性与实效性。

  (三)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立足长远,建章立制。注重着眼于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月活动成果,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从制度层面上查原因、找不足,在改善服务态度、推行事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转变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坚持廉洁从政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据统计,9月以来,我局制定出台了局工作制度,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局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市机关食堂、会议中心、机关理发室、机关医务室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及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20余项,初步建立了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使每位干部职工都能强烈感觉到工作中有制度和制度就在身边,从而形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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