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乡村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农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农村的根本保证,是推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解决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保持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2、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入推进“三级联创”活动,积极培育高素质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群共建富民行动,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也要看到,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党组织的现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目标任务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农村党组织重视经济工作、忽视党的建设,“一手硬、一手软”;有的乡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服务功能弱化,缺乏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偏低、活力不足,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少数干部科技文化素质、作风不民主,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好局面,削弱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执政基础,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好,才能妥善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一届十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来进行。坚持新导向,把为加快发展服务、为稳定大局服务、为群众利益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落到实处;建立新体系,健全网络完善、覆盖全面的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在农村的工作覆盖面;拓宽新途径,以开放为标志、创新为动力、放活为手段,不断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特色载体;构建新格局,建立党群互动、上下联动、社会推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4、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围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进一步明晰发展思路,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壮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5、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围绕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加大村镇基础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逐步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安全问题;认真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6、领导农村各种组织。围绕实现民主管理,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理顺“两委”关系,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对共青团、妇女、民兵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从各自的特点出发开展活动;加快发展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性服务组织,引导和帮助农民更有成效地进入市场,为新农村建设建功立业。
7、教育培训新型农民。进一步加强动员宣传,组织、引导和带领农民全面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农民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农民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科学致富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造就一大批有较高科技素质的新型农民。
三、大力推进创业型乡村班子和致富带头人群体建设
8、科学调整乡村班子。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探索新时期用人标准,改进选人方式,建立科学规范、充满活力、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机制,着力打造创业型乡村班子。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两推一选”、“双推双投”等办法,把素质好、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鼓励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两委”成员通过选举交叉任职,三年内“一肩挑”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认真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一村一能人”计划,确保每个村班子中至少有1名大学生和一名致富带头人。
9、健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从先进性建设、精神文明、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务规范管理、公益事业、农村稳定、群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细化量化指标,制定创业型乡村班子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根据实绩考核情况,建立创业排行榜,完善奖惩措施,树立正确导向,激励乡村班子想事干事、推动发展。
10、深入实施“四培养”工程。加快党员干部素质升级步伐,努力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干部,把村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深入开展“学习付华廷、当好带头人,学习兴十四、建设新农村”活动,每个县(市)区都要培养树立3至5名“付华廷、佘树德式”的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开放式选学,加强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培养造就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市场经纪人、群众贴心人“五型”党员干部。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经费要纳入市、县财政预算,党费给予适当补贴。
11、充分发挥农村“技能型”人才作用。以乡镇为单位,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各类能人为主体,分类建立人才库,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积极引导农村各类技术人员、乡土人才充分发挥作用,面向农民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科技信息服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职业化程度。进一步强化人才共享观念,建立人才聘用制度,借助“外脑”推动农村发展。
四、不断创新示范群众、服务群众、致富群众的有效载体
12、大力开展“样板村”创建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新农村“样板村”创建活动。认真研究推进“样板村”建设的具体意见,细化创建标准,整合社会资源,制定优先发展政策,加强重点指导,着力培养一批示范作用强、有牵动力的样板村,牵动新农村建设步伐。每个县(市)区培养树立“样板村”不少于10个,一定五年不变,充分发挥示范引带功能。
13、规模推进党群共建“四个工作模式”。进一步扩大发展规模,探索建立政策扶持、资金援助、规范管理、跟踪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推行取消坐班制、鼓励支持乡村干部领办创办新经济组织的有效办法,强化在农村新经济组织中培养干部、选拔人才的具体措施,使乡村干部、党员和各类能人充分发挥带领群众致富的作用。每个县(市)区建立“四个工作模式”示范点不少于10个,每个乡镇新组建产业示范服务基地2个以上,农民股份公司2个以上,专业合作社(或协会)3个以上,每个村新组建党员服务区经济联合体1个以上。
14、积极组建乡镇干部助农服务队。着眼于解决乡村党组织服务功能不强、党员干部服务作用不突出的问题,以乡镇干部为主体组建助农服务队,面向群众公开职责任务、个人特长、联系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劳务输出服务、技能培训服务、贫困救助服务,并健全完善管理、考核、奖惩机制,把乡镇干部推向引领群众致富的主战场。
15、深入开展党员服务区活动。结合农村先进性教育,对农民党员服务区进行全面整合,重新划分服务对象,明确服务重点,落实以方针政策讲一讲、致富经验传一传、科学技术带一带、邻里纠纷劝一劝、贫困农户帮一帮、天灾病热访一访、计划生育抓一抓、迷信赌博管一管为内容的“八个一”服务措施,并健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积极推动党员服务区由基础服务型向合作经济型和现代企业型发展,进一步扩大党员服务区的影响力。每名有活动能力的党员都要建立服务区。
五、健全完善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16、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开放活跃、规范高效、服务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乡村党组织《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党务公开制度》、《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后进党组织集中整顿制度》、《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制度》等,规范乡村党组织的工作和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17、健全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农村民主议事恳谈会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逐步完善和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村民代表议事程序,推进决策民主化。健全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建立以村民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监督会、民主理财小组为重点的“两会一组”等群众性组织,推进监督民主化。健全协作制度,进一步理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推进管理民主化。
18、健全服务联系群众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完善农村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建立农村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经常到点工作,体察民情。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群众及时监督。建立联系群众责任制,及时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19、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制度和发展党员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制,确保党员队伍质量。建立《党员议事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贫困党员救助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健全党员批评、检举、申诉、控告权利保障制度,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特殊类型党员分类管理制度》、《党员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切实改进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20、强化管党责任。各级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县、乡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确定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党建联系点,每年到点上工作不少于1个月,重点研究解决1-2项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导面上工作。要加强考核,认真兑现奖惩,确保管党责任落实。
21、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党组织要实现“五个好”和创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委的目标要求,制定创建方案,建立“三级联创”考评细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抓“三级联创”的合力。每年要命名一批“五个好”乡村党组织。
22、改进党组织设置。坚持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打破单一按行政区划设置党组织的模式,按照党员流向加快在农村新领域建立党组织。具备条件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党组织,积极探索按产业或经济合作区设立党组织。突出抓好在“四个工作模式”和劳务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农村的覆盖面。
23、推动工作创新。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与时俱进,围绕“四个服务”导向,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党组织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工作载体,切实完善特色党建工作体系,不断把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向新的发展境地。设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奖,鼓励基层创新出新。
24、加强阵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村级党组织活动阵地,解决“有阵地活动”、“方便群众办事”问题。确保每个村党组织都有固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有配套的党员教育培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