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伍树良好形象的规章制度

城管队伍树良好形象的规章制度  

   

为规范言行举止,文明执法,树城管队伍良好形象;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规范着装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值班时,必须按规定着城管执法工作服。不执行公务活动时应着便服,不得将便服与执法工作服混穿。因特殊情况,需要着便服执行任务时,应报请中队领导批准。   

2、着执法工作服时,帽徽、臂章、胸牌号等城管执法标识要齐全,并按规定佩戴。要衣着整洁,风纪严整,扣好领钩、衣扣,着制式黑皮鞋。着长袖衬衣时,下摆束于裤内,系制式领带。着短袖衬衣时,下摆置于裤外,不系领带。着冬装时,内穿与季节相适应的执法工作服。  

3、着执法工作服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冬夏季服装和毛、布料服装不得混穿;执法工作服外不得罩便服和围巾;腰带上不得系挂钥匙、饰物;不得佩带与城管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其它标志、徽章。   

二、规范仪容   

执法人员应当保持头发整洁,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二厘米;城管队员不准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不得奇装异服;着执法服时,不准戴耳环、项链、手链、手镯、领饰、戒指等饰物。  

三、规范举止    

1、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声誉。   

2、着装时,不准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准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准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准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准席地坐卧,不准酒后执勤、驾车。  

3、不准参与赌博、不准打架斗殴。不准酒后执行公务,不准着装在公共场合饮酒;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宴请或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不文明饮酒和酗酒。   

四、规范礼节    

执法人员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遇见领导或上级时,应当主动问好,着制服时应主动敬礼;同级同事相遇时应互相问候。晋见领导,或进入其他人员室内前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在室内,领导或者上级来到时,应自行起立。召开城管执法系统大会时,着装单位应整队入场。遇上级领导视察工作时,应当敬礼。   

五、规范执勤    

1、执法队伍上岗执勤前先列队,由带队领导清点人数,整理着装,检查执法证、胸牌号、执法文书和票据,明确任务,提出要求。   

2、执勤时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上下岗,认真填写城管执法工作日志,遇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或报告,不得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3、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伍,步调一致、威严有序。  

4、执勤下岗后,带队领导应组织小结讲评,暂扣(收缴)物品和罚款现金、执法文书和票据等应及时上缴,换着便服下班。  

六、规范执法    

1、执法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执法行为和语言文明,纠正违章先敬礼。执法检查和办案调查不得少于两人。执法检查要先向相对人出示有效证件;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告知相对人违法内容、处罚条款,及其应享有的权利,并允许其申辩。   

2、行政处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文书规范,罚缴分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准为违法单位和违法者开脱责任,隐瞒实情,出具伪证。   

3、不准刁难、打骂违法当事人;不准违规罚款、扣押、处理罚没物品;不准索要或收受违法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参加有损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   

七、规范用语    

执勤、执法时一般使用普通话。也可根据相对人的情况,使用容易沟通的语言。执法人员必须掌握文明用语,根据不同环境熟练使用,做到态度热情诚恳,表达通俗准确。要杜绝执勤方面的忌语,如:“我也没办法,大家混口饭吃”;“帮帮忙,不要瞎起哄”;“识相点,否则要你好看”等等。切忌用脏话、粗话、训斥话、讽刺话等不礼貌用语。  

                                        XX城管中队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