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乡(镇)干部记写民情日记制度

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通群组发〔2014〕1号)、《关于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深入开展两项重点活动的通知》(通群组发〔2014〕5号)精神和中共xx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中共定西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关于健全完善基础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关制度的通知〉的意见》,为深入了解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县乡镇干部都要记写“民情日记”,倡导村干部积极记写。

第二条原则上每周记写民情日记不少于2篇。日记一事一记,以叙述、分析、评议为主要形式,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记录方式要规范,反映问题要具体,分析情况要透彻,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并跟踪记录办理结果。

第三条民情日记主要记写群众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或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群众生产生活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困难群众、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困难及解决困难情况;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与再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各类意见建议和问题的整改、办理、反馈情况;走访群众的心得体会,帮助解决群众困难的典型事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情况;深入群众和基层发现的其他问题。

第四条记写民情日记以“记”为手段、“办”为目的,重在为民解忧。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对于因政策等因素,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研究解决。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

第五条建立层级调阅机制。乡镇党委负责民情日记的调阅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记写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第六条建立随机督查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乡镇干部记写“民情日记”的日常督查,主要查看“民情日记”所记录的承诺是否兑现,所记录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记写工作不重视、解决问题不彻底、化解矛盾不及时、深入调研不扎实的,及时通报批评,并严厉问责。

第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