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区、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中央、区、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三、学习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拟好发言提纲。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积极发言,敢说真话、敢于批评、敢于

暴丑。

二、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和县残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由理事长召集的理事长工作会议或理事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请残联主席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作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会议决定的事项,理事长应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办理,及早办结,确保会议决定事项事事有人办,件件得落实。

三、廉洁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严禁收受礼品、物品,违者根据在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5、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行及其工作人员送礼,不允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授单位和个人馈送的礼金。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6、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单位全体人员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准备: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并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五、民主监督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

1.人人平等的原则。2.民主公开的原则。3.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准个人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党的决议;不准各行其是,不服从组织决定。

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忠于职守,反对官僚主义。不允许脱离群众、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许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要处事公正,不偏听偏信。

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制度。不许任人唯亲,违反干部标准和人事制度。

5.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不许贪图享受、铺张浪费,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不许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的生活方式,败坏共产主义道德。

6.必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不许对各种危害党的事业的言行听之任之,姑息迁就;不许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作伪证;不许纵容、袒护、包庇违法违纪人员;不许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1、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小组的监督。

2.坚持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一次,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公开理财,民主理财”,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

3、认真做好年终决算的编制和分析,根据上级核定的收支数与决算执行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增收节支的举措。

(二)收入管理

1、本会的一切收入由出纳人员办事。

2、本会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必须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准用“白条子”向单位、个人收费、不准私设“小金库”。

(三)支出管理

1、经费支出的审批

⑴各项支出应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由理事长一支笔审批。

⑵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购买和分发,其他人不得随意购买,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理事长审批。

2、经费开支规定:坚持“必要、合理、从简”的原则。

(四)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管理

1、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帐、物一致,固定资产报废按有关规定报批。

2、单位的各项资金往来都必须存入银行,严格执行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

3、出纳应严格按经费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否则有权拒绝支付。

4、财会人员应就服务工作,按月上报财务报表,保证各项经费收支核算及时、完整、准确,并严格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不予支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政务公开制

1、将本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以及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一律予以公开公示,

2.公开公示的主要内容:

(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股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

3.政务公开公示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开公示。

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八、考勤制度

一、全体职工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严格遵守法定作息时间,坚持上午、下午两次考勤制度并挂牌上岗,考勤包括八小时上班时间和各种学习。

二、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聊天(含上网聊天)、玩游戏、吃零食或外出办私事等。上班实行签到制,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给领导说明事由,若领导不在,给办公室说明去向。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凡请病假、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写请假条,经审批后交办公室方为生效,假期完毕要按程序销假。假满后如不能按期销假,应续假,特殊情况来不及续假的,销假时应有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超假的,视旷工对待。

四、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以利于互相监督。考勤人员要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实事求是地记录考勤,不得弄虚作假。班子成员轮流核查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定期公布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