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

  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支部主题党日是指党支部根据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基层组织制度的重要抓手,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载体。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深度融合“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突出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通过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不断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养成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夯实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思想根基。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活动时间。基层党委应结合实际,每月确定一天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结合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每月活动时间可不固定在同一天或工作时间,但每月必须开展。每年3月5日、7月1日全市统一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二)明确参加对象。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分党小组开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根据当月活动主题,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群众代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非中共党员业主等参加。

  (三)明确活动主题。深化推进组织生活“指导性内容+自选动作”等有效做法,突出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四)明确组织管理。主题党日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向党员提前预告内容,引导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对事先请假的党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补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党员,要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

  三、内容范围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紧围绕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增强活力来开展。主要内容包括:

  (一)集中学习交流。把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党日的“必修课”。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引导党员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经常性交流讨论,推动党员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鼓励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教育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查找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结合组织生活会,对照“四个合格”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

  (三)开展民主议事。按照党员先知道、党员先讨论、党员先带头的原则,落实党务公开制度,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推先表优、发展党员、党代表推荐、支部建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等进行民主讨论研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主体地位。

  (四)深化岗位行动。组织开展立功竞赛、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党员在服务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全力构筑“四大战略发展优势”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等中心任务中争创一流业绩。持续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岗位建新功、党员见行动”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比业绩比贡献。

  (五)开展志愿服务。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根据党员专业特长、兴趣爱好、身体状况,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深化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平安地铁先锋行,志愿服务百千万”等志愿行动,引导党员自觉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按月交纳党费。增强党员在主题党日当天交纳党费的仪式感、庄重感,教育党员强化身份意识,提高思想觉悟。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出流动党员等可以探索网络支付等方式交纳党费。

  每年3月5日,全市各党支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义务劳动、爱心捐赠、站岗值勤等志愿为民服务活动。每年7月1日,全市各党支部可通过中共一大、二大会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和革命纪念馆、革命旧址等,组织党员集体瞻仰、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政治生日”等,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