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荣区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为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入口把关不严、节点认识不清、程序执行不力等问题,新荣区积极推行发展党员“三项制度”,着力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保证全区党员发展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源头推优制度,把好发展党员“结构关”。年初向各乡镇和机关单位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后备力量摸底工作,掌握全区党员后备力量数量和结构,明确制定发展党员指标性计划。加大对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的倾斜力度,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结构优化比例不明显,年龄大、文化低且多年未发展的对象,控制总量、有效剔除;对党性领悟不深刻的、入党动机不纯的,暂缓发展,继续加强培养考察;对存在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的,坚决不予发展,并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始终坚持多渠道、多途径“优中选优”,从源头精选优育,为基层治理储备一支理想信念坚定、能力素质过硬的后备队伍。

落实多级预审制度,把好发展党员“审查关”。该区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基层党支部+党()委+区委组织部”三级预审机制,由基层党支部重点考察,把党员自身问题解决在党支部讨论和基层党委审批前。重点审查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结构要求,是否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等。每半年对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前置审查”,对存在“硬伤”的,坚决不予发展;对存在信访问题、受过行政处罚等情形的,认真甄别鉴定后决定是否发展。凡是未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前置审查的,一律不予发展。

落实过程跟踪制度,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正式党员,进行全程备案、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党支部经常对发展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按期填写《培养记实簿》,定期开展考察,掌握发展党员的思想动态,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在成长为正式党员前,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强化点对点指导,帮助解决发展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的不足,及时纠正错误,提高发展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从严从实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优秀分子吸纳充实到党员队伍中来。(撰稿人:马彦波 核稿人:赵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