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关于一届区委社区巡察第七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2020年9月9日《关于一届区委社区巡察反馈的通知》,溪霞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情况,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工作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规定整改完成时限。现将《中共溪霞镇委员会关于一届区委社区巡察第七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呈报贵组审阅。

附件:《中共溪霞镇委员会关于一届区委社区巡察第七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中共溪霞镇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

中共溪霞镇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9月21日印发

中共溪霞镇委员会

关于一届区委社区巡察第七组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社区巡察第七组于2020年5月中旬至5月下旬对我镇新溪街社区党支部,并于2020年9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开展了巡察工作。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了集中巡察工作。为了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整改、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狠抓跟踪问效,突出建章立制,确保解决实际问题。始终坚持党委书记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党政班子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同心协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镇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从而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内容及具体措施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会议记录部署、台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社区党支部会议,针对此事社区党支部开展自我检讨。一是细化分工形成合力。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社区各网格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建立以辖区电子显示屏为主要的宣传阵地,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到辖区居民手中。积极营造人人皆知、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部署深入摸排。社区各网格要摸排,责任到人,在辖区学校、重点单位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并积极鼓励辖区居民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提供相关线索。完善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记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办公室、新溪街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张涛、李奕军、朱春明

责任人:姚小青、李重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社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升社区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的各项要求,规范社区财务实施报批程序,落实责任,执行到位,及时更换了报送材料和财务发票手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溪霞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新溪街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胡邦昌、李奕军

责任人:熊诗伟、李重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两委班子平均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缺乏民主集中制观念,无经费开支、工作部署等工作的会议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注重发掘、培养年轻有文化的后备干部,充实干部队伍;二是加强社区干部治理能力的培训和学习,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倡导民主集中制;三是规范社区日常工作、会议召开等程序,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溪霞镇党建办公室、新溪街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张涛、李奕军

责任人:曾玉玲、李重效

2.“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执行不力,党组织学习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要加强学习,加强基层“三化”建设培训,增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溪霞镇党建办公室、新溪街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张涛、李奕军

责任人:曾玉玲、李重效

3.三名流动党员长期联系不上,未参加党组织活动,未缴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摸清各支部党员底数,做好党员管理工作。与三名流动党员取得联系,进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其参加党组织生活,并做好联系记录。规范各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党建办、新溪街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熊文龙、张涛、游丽、李奕军

责任人:李传国、曾玉玲、李重效

三、整改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溪霞镇新溪街社区居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余耀武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其亮任常务副组长,镇党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公室、镇纪委、镇党建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新溪街社区居委会,镇属相关单位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文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跟踪问责,抓好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制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对区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严格督查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新溪街社区居委会党支部班子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加强督查,实行工作例会汇报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